网站首页
 知产新闻
 法律法规
 著作权保护
 商标权保护
 网络域名保护
 反不正当竞争
 地理标志保护
 专利权保护
 交通事故
热门关键字:   CMS   模板   开源
路国正律师
1972年5月生,理学学士、理学硕士、法学硕士。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师,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路国正律师对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合同法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;文理双硕士背景使路国正律师在知识产权,特别是专利法、工程、技术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。
手机13705490352
信箱lgzh828@163.com
·IBM利用知识产权推动SOA市场
·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
·重庆市政执法车遭枪击 挡风玻璃碎裂
·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类型及管辖范围
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物权法
·质检部门对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及标志监
·版权民事案件在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
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
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
·交通事故新闻
·交通事故新闻
·国家版权局关于对著作权经营许
·国家版权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
·“互联网条约”在我国正式生效
·国新办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
·国家版权局公布2006年网络
·新技术考验版权执法水平
·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
·俄学校用盗版视窗校长被罚 普
·微软版权保护新技术低调入华
 当前位置 → 临沂知识产权网地理标志保护 → 浏览正文
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
作者:管理员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7年12月29日 【字体: 】 

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

 

近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以“成吉思汗”作为商标注册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,依法决定“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。

我国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明确规定,“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”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也就是说,对于“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”可视性标志,不仅不得作为商标获得注册,而且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

商标局权威人士指出,成吉思汗是古代蒙古首领、军事家和政治家,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是一位具有极大影响的杰出人物。将“成吉思汗”在动物肥料、宠物用香波、消毒剂、狗用洗涤剂、卫生巾、手铐、澡盆、卫生纸、香肠肠衣、墓石、便桶、寿衣、殡仪、蒸汽浴室等商品和服务上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,具有不良影响,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的规定,应依法予以制止。对存在上述情况的“成吉思汗”商标,已提出注册申请的,商标局将依法予以驳回;已核准注册的,商标局将依法予以撤销。

 

 

Tags: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
关于我们 | 服务指南 |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| 法律声明 | 服务条款 | 隐私声明 | 诚征英才  | 友情链接
Power by 鼎基网络传媒 Copyright 2007-2009
鼎基网络传媒网站管理系统--国内最专业的ASP网站管理系统,轻松建站的首选利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