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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国正律师
1972年5月生,理学学士、理学硕士、法学硕士。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师,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路国正律师对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合同法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;文理双硕士背景使路国正律师在知识产权,特别是专利法、工程、技术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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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饲养动物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如何举证
作者:管理员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8年03月23日 【字体: 】 

因饲养动物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如何举证

这类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:

  (1)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;

  (2)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(病情诊断、法医鉴定、有关照片等);

  (3)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;

  (4)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;

  (5)其他证据。

 

  点评

 

  近年来,家庭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,不可避免会引起因饲养的动物伤害他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。在此类事件发生时,被害人需提供以上列举的证据材料外,还要加强在受到伤害后,及时通告有关部门,以便确定动物与饲养人之间关系的意识。否则,找不到动物的饲养人,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,变成“无头公案”。而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,则要注意收集由于受害人本身的过错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。

Tags:因饲养动物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如何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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