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
 知产新闻
 法律法规
 著作权保护
 商标权保护
 网络域名保护
 反不正当竞争
 地理标志保护
 专利权保护
 交通事故
热门关键字:   CMS   模板   开源
路国正律师
1972年5月生,理学学士、理学硕士、法学硕士。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师,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路国正律师对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合同法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;文理双硕士背景使路国正律师在知识产权,特别是专利法、工程、技术等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。
手机13705490352
信箱lgzh828@163.com
·IBM利用知识产权推动SOA市场
·成吉思汗”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不得作
·重庆市政执法车遭枪击 挡风玻璃碎裂
·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类型及管辖范围
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物权法
·质检部门对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及标志监
·版权民事案件在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
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
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
·交通事故新闻
·交通事故新闻
·国家版权局关于对著作权经营许
·国家版权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
·“互联网条约”在我国正式生效
·国新办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
·国家版权局公布2006年网络
·新技术考验版权执法水平
·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
·俄学校用盗版视窗校长被罚 普
·微软版权保护新技术低调入华
 当前位置 → 临沂知识产权网著作权保护 → 浏览正文
侵犯权利人著作权行为的情形
作者:管理员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7年12月28日 【字体: 】 

1、未经许可发表;
  2、未经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;
  3、没参加创作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;
  4、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;
  5、剽窃他人作品;
  6、未经许可,展览、摄制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他人作品;
  7、使用他人作品,未支付报酬;
  8、未经许可,出租电影类作品;
  9、未经许可,录制、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表演者的表演;
  10、未经许可,使用出版者出版物的版式和装帧设计;
  11、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;
  12、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播放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;
  13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;
  14、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音像制品,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;
  15、未经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;
  16、未经许可,播放或者复制广播、电视的;
  17、未经许可,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其作品、制品上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;
  18、未经许可,故意删除可改变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留在作品、制品上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;
  19、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。

Tags:侵犯权利人著作权行为的情形
关于我们 | 服务指南 |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| 法律声明 | 服务条款 | 隐私声明 | 诚征英才  | 友情链接
Power by 鼎基网络传媒 Copyright 2007-2009
鼎基网络传媒网站管理系统--国内最专业的ASP网站管理系统,轻松建站的首选利器